評鑑項目 |
考評內容 |
佐證資料連結 |
(一)訂定當年度校園防災教育實施計畫 |
1.當年度校園災害防救計畫實施計畫依災害潛勢分析修訂。 2.訂定當年度目標明確之校園防災教育實施計畫,並依據年度目標落實推行。 3.於學期結束前,辦理執行成果年終檢討會,依檢討修定下年度之校園防災教育實施計畫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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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校園防災教育工作小組運作情形 |
1.更新防災教育工作小組,成員須包含行政及教學代表。 2.學校校園災害防救計畫依計畫內容實施自評。 3.校園防災教育資訊網運作情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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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配合縣府防災教育辦理教學與宣導情形 |
1.學校主管人員(含校長、主任)必須參與研習課程(每學期一次) 2.參加縣府全縣性防災教育教學與宣導研習(包含防災觀摩演練),達2場以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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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學校自辦防災教育辦理教學與宣導情形 |
1.學校辦理全校性防災教育教學與宣導(包含防災觀摩演練、防災專題演講、防災融入式教學、海報或漫畫比賽等)。 2.承上,至少一場必須結合社區資源共同辦理防災宣導活動(結合社區及家長人士、社團及廠商資源,共同辦理。 3.完成防災教育評鑑表自評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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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獲獎特殊績優事項 |
1.國家防災日獲行政院表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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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編撰當年度校園災害防救計畫之子計畫 |
1.編修校園災害防救計畫 2.學校更新校園災害防救應變組織。 3.學校已推廣應用家庭防災卡。 4.防災教育自評情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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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)全校性疏散避難演練 |
學校每學期至少辦理1場次全校性疏散路線避難演練(並附檢討改善紀錄) |